周日,睡醒。赖在床上。起床慢,已经是我作为人的一个很大的特性了。(可能年纪大了,慢慢地回想起来小时候,因为起床慢,妈妈抱起来,我像玩偶一样软软地贴在她身上,任由妈妈给我穿衣服,把我送去幼儿园。幼儿园老师接过去后帮着梳头发,扎两个辫子。)先生对我赖床也早已见怪不怪了。麻溜起床的时候,他甚至都有些诧异。
十点,吃完早餐。十点半问堂妹们要不要在周日一起喝个咖啡。(我越来越不喜欢和人约饭,午饭晚饭都不爱和人约。一个是我吃得少,人多点菜多,感觉浪费的食物会有点多。二是我吃得慢,常常大家吃完了还在等我咀嚼。为了不让大家等我,我只能快快吃。三是大家都吃得慢,多半都在聊天,我不喜欢坐在餐桌上喝酒聊天。于我而言,喝酒就该去喝酒的地方/场景/房喝,而不是坐在餐桌上喋喋不休,影响收餐具的人的进度。)和姐姐妹妹们一起吃饭,我还是会由衷地开心,可能会无所顾忌吧。
接近11点,到户外骑车。看见了很多徒步的人。在RIVERSIDE PARK一路沿着江边绿道骑,幸运的是看见了白鹭起飞和降落。也很幸运的是,在社工点获得了免费的水。接近中午,日头高照,晒得刺眼。先生和我一路往回骑。
午饭,和爸妈闲聊。终于知道了那句“工作的烦恼和爸爸说说”是什么一种体验了。终于在接近13点时敲定了下午的咖啡馆。睡醒午觉,出发。
妈妈点了一杯开心果牛奶,姐姐点了柚子盐咖啡,我点了桂花拿铁,妹妹点了蒙查查,孙先生一如既往点手冲咖啡。很开心的是,虽然没有和men一起喝咖啡,但是men还是来了,见到她我就眼睛冒星星。在来咖啡馆前,她还问我们要不要吃豆腐花,我问了是甜的还是咸的。嗯,还是想吃的。但是我没说。(就像孙先生说的,我特别吃men的颜,每次见她都觉得她超级美。)吃了柠檬芝士蛋糕之后,men就要去谈恋爱了。
一桌子人,各自喝着彼此的饮品。
闲聊。
问问BB妹的恋情,Amul说了两个字:“渣男。”
一通谈天下来,一个红彤彤的瓜就这样炸裂开来。
这个下午茶,一直到晚饭,我们决定不吃了。散步去amul家。这个时候体现出家住地面一层的好处了。本想去amul家借洗手间用,再直奔酒吧。结果,落地大窗看到amul爸爸在和几个亲戚在谈天吃酒。谢天谢地,幸好没和他们约家里,不然坐在这又开始听一堆男人吹牛。如无意外,上完洗手间就要去酒吧。意外就来了。
孙先生营业,和这几个人喝起来了。妈妈和amul妈妈出去跳广场舞了。我们喝汤看电视。嗯,等他们吃完饭,amul收桌子,我帮着洗碗。Amul应该有过意不去,我说:“没事,就当我体验生活吧,我没洗过碗。哈哈哈哈哈”这真的很好笑。这些年我都没洗过碗,去年的一次洗碗在amul家,这次洗碗也是amul家。就当抵了吧。孙先生这酒喝的,全靠我洗碗。这次洗碗,顺带把amul家的洗碗手套拿走。
我问:“这手套可以送我吗?”
Amul说:“可以啊,你都不洗碗,要手套干嘛?”
我说:“这手套紫色,我喜欢。我可以拿来刷马桶。”
姐姐说手套可以自己买啦。我说我洗完了,这是给自己的奖赏哈哈。
终于,结束了家里边了聚会。我们几个走路去酒吧。
酒吧里继续闲聊。
我说我工作上受到的委屈。很庆幸amul并未评论。我情感上比较顺遂,没爱上过渣男。讲到这,也特别能感同身受amul作为姐姐,那种气愤。一句:“清醒地沉沦”透着微微的绝望。
那个渣男,在上大学时已有交往的女友,上大学后又交了新女友。新女友恰好是我们的妹妹。如此发展,也是俗不可耐的剧情。分分合合,其实,故事结尾通常还是分。
只是感慨,白富美,就像黑夜中抱住闪闪发光的钻石在走路的孩子。哪有不被觊觎的?
结论是:反正不结婚就好。
其实,就算结婚了又如何?你说男方贪图家产,可是他又能分走多少?人生就是这样的一种经历。
孙先生说的:“还小,等再长大就好了。”
人生啊,有些苦,不必吃。如果有选择的话。
夜深,在返程的路上,和amul依依不舍,甚至说出了,我找了神婆算了算命。其实算了什么,我也忘了。
在这周日的夜里,思绪万千。感恩的是,我爱的人们,都还鲜活地蹦跶着。我们都努力地去好好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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